【冲刺】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 《611 法学综合课:法理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 及参考答案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模拟试题简介 试题名称: 【冲刺】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法理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 答案 试题题型: 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参考书目: 《法理学》编写组(第 2 版),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1 年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第 5 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8 年主编 适用院系: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001)法学院 (004)涉外法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003)环境法学院 (005)司法警察学院(公安分院)
版权说明 编写组依法对本书享有专有著作权,由本机构组织编写与报考院校无关,同时我们尊重知识产权, 对本电子书部分内容参考和引用的市面上已出版或发行图书及来自互联网等资料的文字、图片、表格数 据等资料,均要求注明作者和来源。但由于各种原因,如资料引用时未能联系上作者或者无法确认内容 来源等,因而有部分未注明作者或来源,在此对原作者或权利人表示感谢。若使用过程中对本书有任何 异议请直接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与您沟通处理。 因编撰此电子书属于首次,加之作者水平和时间所限,书中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切希望广大考生 读者批评指正。
温馨提示 考研资料产品为在线阅读使用,不支持下载,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学习需要自行到指定打印店打印邮寄 到家。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数字产品一经激活和拆封,其具有无形性和可复制性, 不支持退款退货,请先预览内容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第 2 页 共 37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目录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法理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一) ..............................................................................................................................................................4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法理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二) ..............................................................................................................................................................9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法理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三) ............................................................................................................................................................16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法理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四) ............................................................................................................................................................22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法理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五) ............................................................................................................................................................29
第 3 页 共 37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2027 年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冲刺阶段使用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法理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一) 一、名词解释 1. 有法必依 【答案】 (1)所谓“有法必依”是对守法提出的基本要求,它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 单位、党派、武装部队,以及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都要严格遵守法律,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2)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法可依只是实现纸面上的权利义务规范,引导人民寻求正确的法律 解决之道,匡正社会秩序。而有法必依,则是将纸面上的法律用于活生生的现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就显得更加突出、更为紧迫。 (3)有法必依要求“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带头遵守法律,任何组 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不能有法外之民。 “有法不依,莫如无法” 。因为有法不依不 仅会动摇法律的权威,而且会损及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 2. 法的遵守掌ㅜ心博阅电子书 【答案】法的遵守,简称守法,是指通过社会主体的自主性与积极性,以及法律机制的促进作用,自 觉地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为,从而使法律得以实施的活动。法的遵守一般不需要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介入和 强制力,既包括被动的守法,即不违法,也包括根据授权性或任意性规范积极行使权利。权利的享用、义 务的履行、禁令的遵守都是守法的具体形式。守法是法律实施最符合效益的途径。守法程度越高,则法律 实施的程度和效果越好。 3. 政治发展 【答案】政治发展是指对政治关系的变更和调整,表现为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 4. 法律演进 【答案】法律演进意指某一个国家或者社会之中的法律制度在整体上从落后状态向先进状态的不间断 但却是长期而缓慢的发展或者进步过程。 5. 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掌я心博阅电子书 【答案】规范性法律文件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所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它 是法的正式渊源。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指国家机关在适用法的过程中发布的个别性文件, 如判决、 裁定、 行政决定等。 6. 人权的普遍性掌㈄心博阅电О子书 【答案】人权突出强调人的普遍性尊严和价值。人权的普遍性,最重要的是指享有人权的主体的普遍 性。人的概念本身就说明人权的普遍性。对人权问题的理解,首先就牵涉对于什么是人的理解,只有理解 了什么是人,才能更好地理解什么是人权。对于人的形象的建构是和一定的社会背景有直接关联的。学者 尽管企图建立一种能够超越特定时代的理论和关于人的想象图景,但是他们的思考从来都不是无背景的。 什么是人这个似乎最简单的问题困扰了无数个时代的人们。人之为人,就在于人对于自身形象的自觉,但 是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有自己对于人的形象的想象和规划。人是什么这一问题便不只是一个单纯的事实 问题,而是有着强烈价值色彩的问题。人权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权利,并不排斥对于社会中的某些弱势群体 给予特殊的关照和专门强调其权利,这是为了实现人权的真正平等享有,真正实现对于人的尊严的同等尊 重。 第 4 页 共 37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二、简答题 7. 简述司法解释的功能。 【答案】司法解释包括规范性司法解释和个别性司法解释,影响最大的是最高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人 民法院所作的规范性司法解释。这种司法解释较之立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对于解决司法实践遇到中的问题 更直接、更有效。 (1)填补法律漏洞。我国制定法体系尚不够完善,不仅存在着大量的规则缺失,而且已制定的法律 有些也存在着过于原则、难以操作等情况。针对现行立法体系,通过司法解释填补法律缺失、弥补程序缺 漏、对已明显过时的法律规则进行重新解释或适当修正,也是规范性司法解释的重要功能。 (2)统一法律适用。在审判实践中遇到无法可依或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如果完全依靠法官的个 别性解释或自由裁量权,往往会出现法律适用结果严重不统一;而由于我国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尚存在明显 不足,这种状况有可能影响到司法权威。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进行司法解释,有利于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 性,减少法律适用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3)为立法积累经验及制度改革创新。当新的社会纠纷需要解决时,往往有一个探索和经验积累的 过程,规范性司法解释在得到立法机关授权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一定的规则创制或对现行制度加以改革, 既包括实体规则也包括程序规则,这些司法解释事实上能够为此后的立法活动提供重要的依据和经验。 8. 如何理解法治是现代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 【答案】严格依法办事是管理社会的基本方式之一。法治在管理社会、调整社会秩序中的作用是:第 一,法治能够保障、促进人的生存和发展。虽然法律不能直接作用于人的社会生活,但它能够为社会生活 作出制度性的安排。法律通过所构建的制度框架,为人们进行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 面的建设提供手段和适当的环境。第二,法治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一个法治的社会可以建立相应的法理 机制,以和谐、理智的方式调整社会中不同成员、不同社会组织、社会管理者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并 且解决冲突。第三,法律本身的特点决定了法治在市民社会或者公民社会中的独特作用 : 法律具有一般性 ;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 执行。 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法的基本作用之一是建立并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法律建立和 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的目的,是通过发挥其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来实现的。法的规范作用是实现其社会作 用的手段, 法律的社会作用是其规范作用的目的。 通过法治建立新型秩序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 9. 简述法律解释的特点。 【答案】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个人与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相对于一般解释而言,它具有如下 特点: 第一,法律解释的对象是特定的,即法律规范。 第二,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正是为了使概括、抽象的法律与复杂、具体的具体案件相结合 才需要联结两者的法律解释的。 第三,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主要是因为法律解释的目的在于明确法律规定的含义,以 更好地实现法律的目的,而实现目的最终又是实现法律价值,因此具有价值取向性。 第四,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解释学循环是指整体只有通过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 对于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过对整体的理解来实现,法律解释也反映了这一特点。 10.什么是法的价值?简要说明法的价值的特性。 【答案】法的价值是事物价值的具体形态,除了体现事物价值的一般原理之外,也具有法律认知和法 律实践领域的特点。在法学理论中,法的价值的含义通常有以下三种不同的理解:一是指法律在发挥其作 用的过程中所能够保护和增进的价值,如自由、平等、公平、秩序、安全、效率等。二是指法律所包含的 价值评价标准。三是指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良好品质和属性。此种意义上的法的价值被称为法的“形式 价值” ,它与法的“目的价值”不同,并不是指法律所追求的社会目标和社会理想,而仅仅是指法律在形 第 5 页 共 37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式上应当具备哪些值得肯定的或良好的品质或属性。从价值的一般原理看,在上述关于法的价值的三种理 解中,法的目的价值最为根本,应该说是法的价值这一概念的直接含义所在,而法的形式价值则是在延伸 意义上对法的价值含义的认识,它实际指称的是法的价值功能和属性,服务于法的目的价值的实现。基于 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在一般意义上对法的价值的概念作如下定义,即法的价值是作为法律价值主体的人 所希求、并借助于作为法律价值客体的法律的价值属性而得以满足的各种价值目标的集合。 法的价值的特性。法的价值作为事物价值的具体形态之一,具有事物价值的共同属性。法的价值也存 在于作为法的价值主体的人和作为法的价值客体的法律的关系结构之中。 这种关系可以称为法的价值关系。 法的价值也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事物价值,它存在于人类的法律生活领域,体现了人类法律认知和法律实践 的特点,从而在内容和形式上表现出不同于其他形态事物价值的特点。具体主要有三:其一,法律存在于 人类社会生活领域,作为调整社会生活关系的一种制度或规范现象,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努力或安排的 结果,因此,法律服务于人类的法价值需求的价值功能和属性,是人类所赋予的而非固有的,这也体现了 现象(或事实)分类中自然现象(或事实)和人为或制度现象(或事实)的不同。其二,法律作为存在于 人类社会生活领域的制度现象和制度实践,其满足于人类价值需求的内容有自己的偏重和独到之处。古往 今来,法的价值目标在最为普遍和一般的意义上常常被表述为正义或公共幸福;法律是一种致力于公平正 义的艺术,法的价值就在于最大限度地促进人类生活的福祉。其三,法的价值在表达形式上也有自己的特 点。比如,人们最为常见地把法的价值目标在整体上表述为正义或公共幸福。不仅如此,法律作为制度规 范现象,作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体现,其价值目标在表述上也必然更为规范。 法的价值的特性除了表现在它与其他事物价值相区别的意义外,还涉及其自身在不同时空场景下所发 生的变化以及所呈现出的多样性问题,从而也表现为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法律是一种社会生活现象,作为人类有目的的活动的结果,不仅在形态结构上具有共同的价值功能和 属性,而且在满足人类的价值需求上,在实体价值目标上,也具有跨时空的普遍性。在承认法的价值在实 体内容上的变异性和多样性的同时,也要看到,在任何确定的时空场景下,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对于法的 价值的形成和发展,总是发挥着支配性或整合性的作用,从而使法的价值不仅在形式上而且还在内容上表 现为相对确定的形态。 11.简述法律行为的特点。 【答案】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点:①社会性: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所谓社会意义,是指法 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或者说,法律行为不是一种纯粹自我指向的行为。 ②法律性:是指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具体说来,首先, 法律行为是由法律所调整和规定的行为。其次,法律行为是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③ 可控性: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 自然受人的意志的支配和控制,反映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 一定的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既可受法律控制,又能受个人自我控制。④价 值性:法律行为基于行为人对该行为的意义的评价而作出的体现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12.简述我国法律解释的体制。掌ㅡ心博阅电子书 【答案】在我国,只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所进行的法律解释,即法定解释,才具有法律约束 力。法定解释的权限和效力涉及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相互制约。鉴于法定解释在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 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始终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确定法律解释的权限。1955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曾公布《关于法律解释问题的决议》 。1981 年 6 月 10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对法律解释的体制和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确立了以全国 人大常委会为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其基本内容如下: (1)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 (2)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 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
第 6 页 共 37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产生该广告语存在“ 玩弄、戏弄漂亮女人” 的误解,可能对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产生不良影响, 即该广告语违背了《广告法》的规定,故而上海市工商局黄浦分局对“思微尔”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18.近年来,国内发生佘祥林案、赵作海案等一系列冤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某法学院 学生也自发组织了“冤案与法治”专题讨论。讨论中,学生甲认为,冤案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科技不够发达, 缺乏 DNA 鉴定等先进技术手段:学生乙认为,冤案的形成主要是因为办案人员素质偏低,缺乏人权意识, 滥用权力,违反法律程序;学生丙认为,冤案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刑事诉讼制度不够完善,已有的法律制 度未得到有效施行,司法权缺乏有效监督。 结合上述材料,试指出并分析上述三种观点分别涉及的法理学知识和原理。 【答案】 (1)甲的观点主要涉及科技发展对法的影响问题。如果说科学是基于实验基础上发现因果关 系的一种系统努力,那么因科学发展而引发的对社会生活某一方面因果关系的认定、理解和把握就常常会 对法律制度,并对通过这一制度完成的责任分配产生重大影响。 (2)乙的观点主要涉及法治和人权保障问题。法治和人权保障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 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3)丙的观点主要涉及法律制定、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问题。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建立完备而良善的 法律体系、健全高效的法律运行体制、高素质的法律执业队伍以及人民群众较高的民主法治意识。
第 21 页 共 37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第 36 页 共 37 页

试读已结束 激活后可查看剩余未读页数!
考研找高分直系学长学姐,请点个链接:⎝⎛联系高分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