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 《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 及参考答案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模拟试题简介 试题名称: 【冲刺】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 答案 试题题型: 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参考书目: 《宪法》周叶中主编(第 5 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 年主编 《宪法学》编写组(第 2 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2020 年 适用院系: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001)法学院 (004)涉外法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003)环境法学院 (005)司法警察学院(公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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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目录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一) ..............................................................................................................................................................4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二) ............................................................................................................................................................12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三) ............................................................................................................................................................22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四) ............................................................................................................................................................29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五)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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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2027 年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冲刺阶段使用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Z1 司法鉴定《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一) 一、名词解释 1. 无记名投票 【答案】无记名投票是选举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也称秘密投票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选民在选举时 只需在正式候选人姓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另选其他选民或者弃权,填写选票后亲手投入票箱,而 无须在选票上标示任何个人信息。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 可以委托其他信任的人代写。 无记名投票方法有利于选民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选举候选人。 2. 总统制 【答案】总统制是指资产阶级共和政体中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的政权组织形式,最早实行于 美国,主要特征是总统由选民产生,对选民负责,实际掌握军事、内政、外交大权,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也 无权解散议会,议会可以对总统弹劾定罪但无权罢免总统,议会行使立法权、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对总统 职权形成制约。 3. 代议机关 【答案】代议机关又称代表机关、立法机关,是指建立在现代民主政治冲刺上,主要通过选举方式产 生并组成的以行使国家立法权为主要职责的国家立法机关。代议机关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组织形式是议会。 它是作为现代民主政治主要内容之一的代议制的物质载体。 4. 行政区划 【答案】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指统治阶级为便于管理,兼顾地理条件、历史传统、风俗习惯、 经济联系、民族分布等因素,把国家领土分成层次不同、大小不等的若干区域的制度。 5. 宪法的无形修改 【答案】是指在宪法条文未作变动(包括修改、解释或者由宪法惯例加以补充)的情况下,由于社会 的发展、国家权力的运作等,使宪法条文本来的含义发生了变化 6. 人民民主专政 【答案】 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冲刺的, 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 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具体国情下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在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它以知识 分子为依靠力量之一,以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政治冲刺。 二、简答题 7.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答案】 (1)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在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各专门委员会都要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和今后一年的工作要点;在每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还要报告 过去 5 年的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2)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机关,不是最后决定问题的国家权力机关。它没有独 立的法定职权,其主要职责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根据宪法的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作用的重要措施。 (3)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最大特点是专业化和经常化。他们对有关问题比较熟悉,而且人数较少,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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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于分门别类地研究讨论问题,可以考虑得更深入些,更周到些。同时,他们不会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 而停止工作,可以进一步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经常性工作。 (4)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地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项 职权,更好地履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8. 简述 2004 年修宪的内容。 【答案】2004 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1)在宪 法序言中增加“三个代表”这一指导思想 ; (2)在宪法序言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组成结构的表述中增加“社 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3)将国家的土地征用制度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 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 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 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5)将国家对公民私人财产的政策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 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 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6)增加规定 : “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 (7)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8)将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 方式修改为:“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 当名额的代表” ;(9)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对戒严的决定权改为对紧急状态的决定权;相应地,国 家主席对戒严的宣布权也改为对紧急状态的宣布权;(10)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 3 年改为 5 年;(11)在 宪法中增加关于国歌的规定。 9. 申请加入我国国籍的前提和条件是什么? 【答案】我国《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必须具备两个前提,并且还要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两个前提是:申请人必须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申请人必须是出于本人的自 愿。法律规定的条件是:(1)申请人为中国公民的近亲属;(2)定居在中国;(3)有其他正当理由。 只要具备上述两个前提,同时又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豆丁华研ш电 ╬子书) 10.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国家长期坚持的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解决我国 民族问题的恰当政治途径和形式。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3)自治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自治权。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来担任人大及其常委会 的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各级行政机关的首长。 (4)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压迫,反对大汉族主义,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5)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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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6)自治机关有权管理本地方的财政、经济,安排和管理各项建设事业以及发展本地方的文化建设, 国家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7)自治机关有权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 安的公安部队。 11.简述基本权利的性质。 【答案】第一,固有性与法定性。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作为构成社会整体的自律的个人,为确保自 身的生存和发展、维护其作为人的尊严而享有的,并在人类社会历史过程中不断形成和发展的权利。从终 极的意义上说,这种权利既不是造物主或君主赋予的,也不是国家或宪法赋予的,而是人本身所固有的, 同时又多为宪法所认可和保障,为此,其固有性和宪法规定性是相互统一的,这就是说公民基本权利的固 有性与法定性。第二,不受侵犯性和受制约性。基本权利的不受侵犯性,是由于基本权利的固有性和宪法 规定性中所推导出来的一个逻辑结论。既然基本权利是人所固有的权利,并为宪法所确认和保障,那么必 然要求这些权利不受侵犯。同时,它也具有受制约性。这种受制约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宪法学意 义上的制约,其中包括权利内在的制约和外在的制约;二是哲学或法学意义上的制约,即人们享有基本权 利的程度以及基本权利保障的具体状态,显然又不得不受到—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社会 制度、经济水平以及人权观念等多方面的制约。第三,普遍性与特殊性。既然基本权利是人本身所固有的、 不受侵犯的权利,那么人们享有这些基本权利就不应该完全受到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 程度、财产状况甚至民族、种族、国籍等方面的限制。同时,如前述基本权利具有受制约性,即人们享有 基本权利的程度以及基本权利保障的具体状态又不得不受到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社会历史条件等方面的制 约,因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12.简述宪法与宪政。 【答案】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作为宪政实践的冲刺, 没有宪法的存在是谈不上宪政的,如果在一个国家中,不存在一个被称为宪法的根本法,或者是宪法存在 的权威被人们严重忽视,宪政是无从谈起的。另一方面,宪政作为以宪法规定为冲刺而建立起来的政治制 度,它的产生、存在、发展和变化都必须服务于使纸上的宪法变为现实的宪法的目的。但是,宪政实践在 宪法面前也不是完全被动的,对于不具有正当性、民主性、确定性和权威性的宪法,宪政的实践活动又可 以通过反作用的机制使纸上的宪法符合宪政实践的要求。所以,仅仅有宪法,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基于纸上 的宪法规定产生具有现实意义的宪政实践,宪法必须适应宪政实践的要求才能不断地为宪政实践提供正确 的规范依据。 三、论述题 13.试述公民权同人权的关系。 【答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由资产阶级最先以宪法的形式确认的。资产阶级把公民的基本权利 称做人权和公民权,并把它作为资产阶级宪法的核心内容。人权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和宗教特权而提 出来的一个口号。世界上第一个把人权提到纲领性文件和根本法地位的是 1776 年美国的《独立宣言》 ,马 克思称它为“第一个人权宣言” 。1789 年 8 月,法国制宪会议通过了第一个直接以“人权”为名的《人权 和公民权宣言》 (即通称的《人权宣言》 ) 。其中宣布:“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 “任何政治联盟的目的,都是保护人的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对压迫的 抵抗。 ”以后,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在其他国家的胜利,这些国家的宪法也大都把“人权”称做“公民权利” 加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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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 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 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 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2)总理办公会议本来只是一个加强沟通的会议,不具备决策功能,但长期以来,形成法律规定以 外的另一种决策会议。有违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取消总理办公会议,体现了依宪治国、依法 行政的理念,有助于实现国务院工作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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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自治地方的当家作主权利,从而保障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政治地位和平等权利。民族自治机关除了享有一般 地方国家机关权力外,还享有广泛的自治权。这就为民族地区立足于民族、地区特点,在政治、经济、文 化等方面更快、更好地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空间;并且有利于国家从立法、行政、组织等方面保障少数民 族民主权利和自治权利的切实实现。 第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少数民族的进步和发展。它便于发挥少数民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强国的创造性、智慧和才能,促进本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为消灭民族差别打下物质冲 刺。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各民族之间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民族区域自治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 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和技术来支援、帮助后进的少数民族地区。与此同时,国家还赋予民族地区广泛的自 治权,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民族地区大量的优惠政策,使民族地区可以结合自身的资源、地理优势, 充分利用外在的有利条件,以赶上、超过先进地区。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种有利于少 数民族进步和发展的先进的政治制度,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它必将极大地调 动民族地区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最终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第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助于巩固国家统一,确保国家的独立和领土完整,实现中央统一领导,反 对分裂祖国的活动,使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全部活动都符合宪法的原则精神。 民族区域自治是党和国家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结构的基本理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根 本性政策。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完全适合我国国情,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有效制度;在我国,民族 区域自治是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冲刺的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建立 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区域内,通常包含着汉族居民和其他成分的少数民族居民。民 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挥各族人民的积极性, 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 有利于确保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也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的革命成果,保障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达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的。 四、案例分析题 18.案例 材料 1:1998 年 4 月,某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某市再就业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 行审议。经审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表示不满意,并决定通知市政府,要求其重新研究再就业工作, 并于 5 月底以前将报告修改好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材料 2:2000 年 1 月 25 日,某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部分代表对省环保局处理企业排污的决定进行了 质询。在质询代表对首次质询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又于次日进行第二次质询。在两次质询结束后,参加 质询的代表对质询结果很不满意,遂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议省政府撤换王某省环保局副局长职务的报 告》 。 问题:(1)上述两则材料中,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的行为是否合宪? (2)如何看待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案】 (1)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题目材料中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的行为是有充分依据 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在材料 1 中,根据我国宪 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 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因此该市人大常委会可以要求市政府 再次修改报告,并再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在材料 2 中,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 30 名以上代 表,地方人大 10 名以上代表可以对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提出质询。代表对质询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次质 询。此外人大代表还具有任免权,有权对不合适的人员进行罢免。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审 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尽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或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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