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6 诉讼法学 《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 及参考答案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模拟试题简介 试题名称: 【冲刺】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6 诉讼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 答案 试题题型: 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参考书目: 《宪法》周叶中主编(第 5 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 年主编 《宪法学》编写组(第 2 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2020 年 适用院系: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001)法学院 (004)涉外法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003)环境法学院 (005)司法警察学院(公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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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目录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6 诉讼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一) ..............................................................................................................................................................4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6 诉讼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二) ............................................................................................................................................................11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6 诉讼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三) ............................................................................................................................................................19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6 诉讼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四) ............................................................................................................................................................28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6 诉讼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五)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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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2027 年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冲刺阶段使用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6 诉讼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一) 一、名词解释 1.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 【答案】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其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行使 下列职权:主持会议;决定议程,政府提出的议案须优先列入议程;决定开会时间;在休会期间可召开特 别会议;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立法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2. 中立性宪法 【答案】根据宪法作用和功能的不同可将宪法分为中立性宪法、纲领性宪法和确认性宪法。 (是指规 定政府组织,而不规定意识形态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虽然此类宪法可具有稳定、连续性的优点,但不 规定公民基本权利,无疑是宪法的重大缺陷。 ) 3. 国体与政体 【答案】国体即国家性质,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体决定政体,国体是内容,政体是国体 的表现形式。国体相同的国家,由于历史条件和国情的不同,也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 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或国家管理形式,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就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 用以实现其行使国家权力的特定形式,即统治者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政权机关。它主要 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包括政权的构成、组织程序和最高权力的分配情况,以及公民参加管 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程序和方式。政权组织形式反映国家的本质,同时又服务于国家本质的要求。 4. 宪法修改提案程序 【答案】宪法修改的提案程序,是指提出修改宪法议案的程序,涉及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及其动议 成立条件。各国宪法对有权提出修改宪法动议的主体都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对宪法修改动议的提出作出 专门规定并设立严格的条件,是当代宪法发展的一个共同热点。 5. 宪政法律关系 【答案】宪政法律关系,也称为宪法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 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 上的表现。 6. 共和制 【答案】共和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 织形式。共和政体区别于君主政体,而且是作为君主政体的相对面而存在的。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根据立 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可分为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在议会制共和制国家中,议会拥有 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 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作为国 家元首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而在总统制共和制国家中,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 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行政机关(政府)和立法机关(议会)相互独立,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 府。 二、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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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7. 简述违宪责任的归结。 【答案】违宪责任的归结是指对违宪责任的有无以及由谁来承担的认定。认定违宪责任主要依据以下 因素:(1)违宪事实,即违反宪法规定的客观情况。违宪事实的存在是确定违宪责任的首要条件。 (2 ) 损害,即受到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3)因果关系,它是指违宪事实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的存 在或可能发生的损害是违宪事实所造成或将要造成的。 (4)过错。即责任主体对造成的损害是出于故意或 过失。 8. 简述宪法规范作用的主要方式。 【答案】宪法对国家、国家机关、公民、社会团体等宪法关系主体都具有规范作用。由于公民与国家 是宪法关系最基本的主体,因此,宪法也主要是对公民的权利行为和国家的权力行为进行规范。而宪法对 这两种基本主体的行为的规范作用,主要包括指引、预测和评价等方面。 (1)指引作用,是指宪法或宪法 性法律对公民、国家等主体的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2)评价作用,是指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 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3)预测作用,是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人们可 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 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安排。 除指引、 评价、 预测作用外,宪法和规范作用还可以表现为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青岛掌щ心┯博阅电子书 9. 简述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 【答案】对基本权利的保障主要有两种方式: (1)绝对保障方式。依据这种方式,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其他法规范不能加以任意限制或规 定例外的情形。如美国宪法第 1 条修正案明确规定:“联邦议会不得制定建立国教或禁止宗教自由的法律 以及对言论和出版的自由,或对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诉求冤情救:济的权利进行限制的法律。”在 实际操作中,采取绝对保障方式一般都实行具有实效性的违宪:审查制度。通过这种机制,排除了其他法 规范对基本权利所可能加诸的、逾越了该基本权利自,身的内在制约之限度的并为宪法所不能接受的那些 制约。绝对保障方式是直接依据宪法规定'并通过宪法自身的制度而实现的,因此又被称为“依据宪法的 保障”方式。 (2)相对保障方式。这种方式允许其他法规范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加以直接有效的限制或客观 上存在这种可能性。采取这种方式,一般也是宪法自身的一种选择。相对保障方式表现为两种具体的方面 : 一是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和保障方式均由普通法律加以规定,二是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通过普通法律。 这两个方面既可互相分离, 又可互相结合。 相对保障方式是通过普通法律来实现对基本权利的保护, 因此, 这一方式又被称为 “依据法律的保障” 方式。 我国宪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对基本权利的保障采取哪种方式, 但在具体的法律制度层面上以及实践中所形成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是倾向于相对保障方式的。青岛掌ч 心博п阅电子书 10.简述我国选举法关于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的主要程序。 【答案】 (1)根据我国选举法第 45 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 或者 1/10 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它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 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 1/5 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 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2)向代表大会提出的罢免案,由大会 主席团交全体会议表决,向常委会提出的罢免案由主任会议提交常委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在表决罢免案 之前 , 应由提出罢免案的一方作出罢免案的说明 , 然后由被提出罢免的代表进行申辩 , 最后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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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3)在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上通过罢免案,需分别经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 过,罢免的决议需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11.简述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及其特征。 【答案】 (1)违宪审查模式是指在宪法实施监督理论指导下,由违宪审查主体、对象、方式、方法、 原则等构成的可供人们理解、把握和仿照的固定形式。这些模式主要包括:司法机关审查模式;立法机关 审查模式 ; 专门机关审查模式 ; 复合审查模式。 (2) 从违宪审查的概念可以看出, 违宪审查具有以下特征 : ① 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②违宪审查有特定的范围。③违宪审查程序具有多样性。④ 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12.简述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区别。 【答案】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基本上可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形式。单一制是指以普通行政单 位(省、县、乡等)或自治单位的形式来划分其国家内部组成。联邦制也叫联盟国家,它是以州、邦或成 员国的形式来划分其国家内部组成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 第一,从国家的法律体系看,联邦制国家除有统一的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有自己独立的宪法和完整 的法律体系;而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统—的宪法。 第二,从国家的政权体系看,联邦制国家除联邦有统一的政权机关体系外,各成员国同时还建立自己 独立的政权机关体系,即除设有联邦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机关外,各成员国还设有自己的立法机关、政 府和司法机关 ; 而在单一制国家,全国政权体系是统一的,中央设立最高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第三,从国家主权的享有角度看,在联邦制国家,联邦与成员国共享主权权力,联邦成员国的主权地 位受法律保护 ; 而单一制国家由不具有独立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组成,地方行政区域不是独立的政治实体, 不与中央政府分享主权,中央政府代表国家统一行使主权。 第四,从对外关系角度看,有些联邦制国家允许成员国享有一定的外交权;而在单一制国家由中央统 一行使外交权。 第五,从公民国籍的角度看,联邦制国家的公民既有联邦的国籍,又有其成员国的国籍;而单一制国 家的公民只有一个统一的国籍。 第六,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角度看,在联邦制国家,联邦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不得逾越联邦宪法中 关于它们各自应享有的权力和地位的条款,从而干涉另一方的权力范围,各成员国政府可以在联邦宪法规 定的权力范围内,自主决定和管理本成员国事务;在单一制国家,不论中央与地方的分权达到何种程度, 地方权力都由中央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或改变,各个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都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没有 脱离中央的独立权力。 三、论述题 13.试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答案】 (1)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 教信仰自由” 。其具体内涵包括:①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② 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③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 那个教派的自由。④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⑤有按宗 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2)信仰宗教是公民个人的事情。为了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 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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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宪法立法之空白;二是开创具体宪政做法,弥补宪法立法过于原则之不足;三是实现宪法变迁的一种方式; 四是使某些宪法规范丧失效力,导致特定宪法立法实质上被废弃。 12.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答案】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可简单地理解为内容和形式、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一方面,宪政运动是宪 法的历史起点,没有历史上的民主宪政运动就不可能有宪法;但宪法一旦颁布和实施,宪法又成为宪政的 逻辑前提和依据。另一方面,宪法是宪政的表现,是对民主宪政事实的宪法确认和制度安排;而宪政又是 宪法的实现,宪政的内容取决于宪法的内容,宪政的实践使宪法从条文上的内容转化为现实中的内容,并 不断地推动宪法内容的丰富和发展。总的而言,宪法与宪政都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历史产物,是近现代 民主政治和法治精神的现实反映,两者的价值目标大体趋向一致,即以规制国家权力为手段、保障公民权 利为目的。但应注意的是,在人类社会的具体历史实践中,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表现得要复杂得多、曲折得 多。宪法是宪政的内容和依据,但有了宪法并不意味着宪政,中国清末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德国法西斯 统治时期等都有一部宪法,却是以宪法之名行专制之实。因此,只有宪法为“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即以 规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最终目的的宪法,才可能有效地推动一国的民主宪政建设。宪政是宪法的 实施和实现,但宪政在宪法面前并非是完全被动的,蕴涵人类理想价值的宪政实践可反过来使条文上的宪 法更符合人类追求的理想价值目标如民主、人权和法治等,宪法权威的树立,宪法的实现、完善和发展寓 于宪政实践中。 (豆丁华研е电子书) 三、论述题 13.试论宪法规范及其特点。 【答案】宪法规范是国家制定或确认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社会关系所 应遵循的根本行为准则。宪法规范是宪法学研究的重要对象,这是因为宪法规范是构成宪法的基本要素。 (1)宪法规范的政治性。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因此,制宪及行宪 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政治性。宪法规范的政治性特征主要表现在:第一,制宪过程是一种政治选择过程。制 宪的社会背景、制宪力量、制宪程序等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法律形式,它与一定的政治力量和具体利益联系 在一起,反映特定的政治利益。第二,宪法规范具体内容的确定反映一种政治选择。在一个特定国家中, 宪法规范的内容与它所调整的宪法关系,体现国家的基本政策和政治理念;第三,宪法规范的调整方式与 调整过程受一定政治利益的约束。 (豆丁❉华研о电子书) (2)宪法规范的组织性和限制性。宪法规范是一种组织国家权力的规范,国家权力通过宪法规范的 运用得到合理的组织和分配。从另一方面来说,宪法规范的组织性即宪法规范的限制性,这种组织和分配 功能同时发挥着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行使的作用和价值。 (3)宪法规范的最高性。宪法规范作为一种根本性的法律规范,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它制约和控制其他规范的存在。因此,宪法规范的最高性就是指其在时间和空间上与其他法律规范相比较 具有优位性和实效性,从而能够约束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与公民的活动。 (4)宪法规范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宪法规范作为构成宪法的基本要素,在社会生活中需要长期稳定, 不得轻易变动。宪法规范稳定性的意义在于:第一,宪法规范构成一国法律体系的冲刺,规范的稳定性程 度直接关系法制统一的冲刺;第二,宪法规范的稳定直接关系宪法秩序的稳定;第三,宪法规范的稳定是 树立全社会宪法信仰的基本条件。但是在宪政运作中,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价值并不是绝对的,它只具有相 对性的意义,当客观现实情况发生变化,特别是宪法规范和社会现实发生矛盾与冲突时,也有必要调整原 有的宪法规范,赋予其新的内容,以保持规范和现实之间的协调。 (5)宪法规范的制裁性。宪法规范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具有特殊的制裁措施。在现代宪政运行中, 元法挥其制裁功能主要是通过具体司法实践活动。司法审查制度的运用是宪法制裁功能基本的表现形式, 但并不是惟一的形式。公民对政治过程的监督是宪法制裁的重要表现形式,构成宪法特有的制裁模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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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6 诉讼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五) 一、名词解释 1. 法治 【答案】也称“法的统治” ,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 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其核心内容是: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 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2. 人格尊严 【答案】所谓人格是指一个人作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否定公民人格,等于否定他做人的权 利。 保持自己的人格尊严是公民享有的做人的起码的权利。 青岛掌ㅗ心博く阅电子书 (豆丁华研ㅠ电子书) 3. 间接选举 【答案】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选民选出的代表 (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 (豆丁华研ㅡ电子书) 4. 宪法诉讼 【答案】宪法诉讼是指解决宪法争议的一种诉讼形式,由特定机关审查法律的违宪与否,使违宪的行 为或法律失去效力的一种制度。它是法制健全的现代宪政国家为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至上地位、最 高权威以及最高法律效力而建立起来的一项诉讼制度。青岛掌ㅗ心博阅お电子书(豆丁♋华研㈁电子书) 5. 制宪权 【答案】制宪权,即宪法制定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权力。制 宪是宪法创制的最基本形式。制宪的过程实质上是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以宪法的形式予以 合法化的过程。制宪权的运用正是统治阶级利用掌握国家政权的便利寻求其根本利益和意志合宪化、合法 化的制度设计和安排。 (豆丁华研㈄电子书) 6. 求偿权 【答案】是指公民个人或其他权利主体在其权利因国家或公共权力的行为而蒙受损害时,依法享有的 向国家提出赔偿或补偿的权利。 二、简答题 7.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 民在普选的冲刺上选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集 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8. 简述我国宪法关于政党制度的规定。 【答案】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是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合法政党,现行宪法对我国的政党制度 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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