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 拟五套题及参考答案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模拟试题简介 试题名称: 【冲刺】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 套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题型: 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参考书目: 《宪法》周叶中主编(第 5 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 年主编 《宪法学》编写组(第 2 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2020 年 适用院系: (002)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001)法学院 (004)涉外法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003)环境法学院 (005)司法警察学院(公安分院)
版权说明 编写组依法对本书享有专有著作权,由本机构组织编写与报考院校无关,同时我们尊重知识产权, 对本电子书部分内容参考和引用的市面上已出版或发行图书及来自互联网等资料的文字、图片、表格数 据等资料,均要求注明作者和来源。但由于各种原因,如资料引用时未能联系上作者或者无法确认内容 来源等,因而有部分未注明作者或来源,在此对原作者或权利人表示感谢。若使用过程中对本书有任何 异议请直接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与您沟通处理。 因编撰此电子书属于首次,加之作者水平和时间所限,书中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切希望广大考生 读者批评指正。
温馨提示 考研资料产品为在线阅读使用,不支持下载,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学习需要自行到指定打印店打印邮寄 到家。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数字产品一经激活和拆封,其具有无形性和可复制性, 不支持退款退货,请先预览内容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第 2 页 共 44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目录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 考答案(一) ...................................................................................................................................................4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 考答案(二) .................................................................................................................................................11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 考答案(三) .................................................................................................................................................18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 考答案(四) .................................................................................................................................................26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 考答案(五) .................................................................................................................................................35
第 3 页 共 44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2027 年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冲刺阶段使用 2027 年甘肃政法大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611 法学综合课:宪法学》考研冲刺模拟五套题及参 考答案(一) 一、名词解释 1. 民主与专政 【答案】 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在内部依据平等、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管理国家, 实行阶级统治的国家制度。 专政也是指国家制度,指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依靠暴力对被统治阶级进行压迫的国家制度。 2. 国家性质 【答案】是指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它 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 3. 自治条例 【答案】自治条例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制定的关于民族 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以及自治地方经济、文化重大事项的全面性的 规范性文件。 4. 言论免责权 【答案】言论免责权是指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种会议上或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 表大会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 5. 宗教信仰自由 【答案】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信仰这种宗教或者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过 去不信仰宗教而现在信仰宗教,或者过去信仰宗教而现在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6. 行政区划 【答案】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指统治阶级为便于管理,兼顾地理条件、历史传统、风俗习惯、 经济联系、民族分布等因素,把国家领土分成层次不同、大小不等的若干区域的制度。 二、简答题 7. 简述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及其特征。 【答案】 (1)违宪审查模式是指在宪法实施监督理论指导下,由违宪审查主体、对象、方式、方法、 原则等构成的可供人们理解、把握和仿照的固定形式。这些模式主要包括:司法机关审查模式;立法机关 审查模式 ; 专门机关审查模式 ; 复合审查模式。 (2) 从违宪审查的概念可以看出, 违宪审查具有以下特征 : ① 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②违宪审查有特定的范围。③违宪审查程序具有多样性。④ 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8. 某区卫生局的两名执法人员依法定职权到个体工商户甲开办的个体餐馆检查卫生,发现柜中有变质 食品。执法人员对这种情况如实制作现场笔录并且自行签字后,根据该局设定行政处罚的红头文件,当 场作出了罚款 200 元的处罚决定,随即开具卫生局自制的罚款单,要求甲当场缴纳罚款。甲要求执法人 员说明理由,执法人员却说甲应找局长去说理。 请问:某区卫生局的两名执法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哪些方面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第 4 页 共 44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答案】 (1)现场笔录应当由甲签字。 (2)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执法人员不得 根据该局设定行政处罚的红头文件作出处罚。 (3) 《行政处罚法》第 33 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本案中执法人员当 场作出了罚款 200 元的处罚决定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4)本案中,对于 200 元的处罚决定不能当场收缴。 (5)执法人员应该向甲说明理由。 《行政处罚法》第 31 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 32 条规定,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 辩而加重处罚。 9. 简述博丹的主权概念及特点。 【答案】博丹是历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述国家主权学说的思想家。他认为主权是一个国家进行指挥的、 绝对的和永久的权力, 又对公民和臣民的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最高权力。 国家主权的基本内容包括立法权, 宣布战争、缔结条约权,官吏任免权,最高裁判权、赦免权,提出有关忠节、服从的权力,货币制造权和 度量税权等八项。主权的特点包括主权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性;具有永久性;主权具有不可转让性,因为 主权权力是法律的渊源,而作为法律制定者的权力任何时候都不能转让等等。 10.简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内容。 【答案】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除前言外,由 17 条组成。其主要内容是:(1)确认了中华 苏维埃共和国的性质。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其目的是消灭一切封建残 余,赶走在华帝国主义势力,逐步转变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 (2)确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组织形 式。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及在其闭会期间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由 它们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3)赋予工农劳动者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规定 16 岁以上的 共和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工农劳苦民众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和受教育的权利 ; 实行妇女解放,承认婚姻自由等。此外,大纲还规定了苏维埃共和国在经济、民族和对外等方面的基本政 策。该大纲虽然还不是在全中国范围内实施的完备的宪法,但它肯定了中国人民通过武装斗争取得的民主 成果,因而对中国革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11.简述平等权的内涵。 【答案】公民平等权的含义包括三方面:公民在立法上的平等;公民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公民在守 法上的平等。依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平等权是指公民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司法平等)和守法上 的平等(守法平等) 。从其含义和内容上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 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 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绝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 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制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宪法上公民的平等权,既包括司法平等,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就广义而言,我国公民的平等权还包括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它们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的含义更为广泛,不仅包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不因民族和性别的不 同而获得法律以外的特权或者作为限制权益的借口使公民受到歧视,而且还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家庭
第 5 页 共 44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等方面的平等。但是,各民族和男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非常重要,只有平等地适用法律,其他方面 的平等才可以得到基本的保障。 12.简述近代意义政党产生的条件。 【答案】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议会斗争和自由民主思想的发展,近代意义的政党也得以形成,换 言之,政党的产生必须具备经济、政治等方面的条件。在历史上,资本主义阶段在总体上为政党的产生提 供了两大条件:(1)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经济利益日益分化,利益冲突和阶级冲突日益明显并公开化。 (2)人们获得了一定的自由,具有了日益增强的主体意识,具有了通过干预权力来保障权利的强烈欲望。 在这些条件下, 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势力的斗争中开始形成自己的政治派别, 并逐渐形成近代意义的政党。 三、论述题 13.怎样认识宪法的分类? 【答案】传统的宪法分类即早期资产阶级学者对宪法所作的分类,大体上有以下几种: (1)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把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2)从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豆丁华研ъ电子书) (3)从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马克思主义宪法学家根据国家的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的不同,把宪法分为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和资 本主义类型的宪法两大类。这种分类方法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属性。 14.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最有价值、对我国未来社会影响最大的是两 条:一是确立了保障人权的原则,二是确立了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 实行征收或者征用要给予补偿。请你谈一谈对私有财产权入宪的宪政价值和意义,以及你对财产权保护 制度完善的建议。 【答案】财产权是指财产上的私权,即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它不仅包括物权,也包括债权、知 识产权、继承权等私法上的权利,同时还包括具有财产权性质的公物使用权等公法上的权利。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 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个人财产是通过按劳分配和其他合法的途径 形成的,其目的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国家应当给予保护。 (豆®丁华研я电子书) 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宪法第 13 条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 不受侵犯” ,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 偿” 。 财产权是人的人格形成的主要契机,提供了独立的人格的发展所不可或缺的物质前提。财产权正好成 就了公民的个体独立,并构成公民生命权、自由权并进而构成整个人权的冲刺。在现代宪政国家中,财产 权与公民的生命权、 自由权一起构成了公民最基本的三大基本权利体系, 集中体现着人的基本价值与尊严。 同时,财产权还是公民实现其他一切自由与权利的主要工具。财产权是在一定范围内对属于个人物品的支 配权,它意味着一个可以由主体自行决定的范围。这一方面为主体提供了自由个人的财产有了保障,他的 基本自由就有了保障;另一方面也为自由界定了的空间范围——这个范围是个体独立的界限。财产是生命 的物质冲刺,一个人的财产有了保障,则他的生命也就有了保障。对财产权的保护,还充分体现了宪政对 人性的尊重和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 宪政一开始就跟财产权具有直接的联系。宪政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它仅仅体现了各种力量为了捍 卫各自的财产而相互斗争、谈判、妥协,最后达成的一种平衡状态。财产权为公民个体创造了一个不受国 家权力限制和干预的领域,为公民个体制约政府权力提供了最有效的手段。 第 6 页 共 44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心在中央,虽有的国家的宪法在宪法中也有地方分权、地方自治的规定,但地方分权的程度、地方自治的 范围均由中央决定,事实上,自治并不具有实际意义。第二,奉行地方分权并以此为冲刺,实行地方自治 的国家,如英国,中央对地方的干预越来越多。地方自治往往受到中央的立法、行政、司法的监督。第三, 在联邦制国家,联邦中央的权力在理论上和宪法规定上是有限的,但现实的联邦与州的关系上,联邦中央 的权力越来越大。美国尤为突出。 其二,随着国家权力进入了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宪法对了社会经济和文化规定越来越多,并因 而在宪法中形成了基本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而且内容日益丰富和完备了。 大量的有关公民的财产、 教育、 文化、社会保障等已经成为了宪法的重要内容。由此可见,宪法已不仅是政治法,而且是内容更为丰富的 社会法。 (2)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从公共权力和个人权利的关系来看,宪法在组织配置公共权力的同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日益重 视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主权在民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调整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 的基本准则。随着国家权力进入了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主权在民原则,通过在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的 相应方面设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以制约国家权力。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的扩大首先表现在宪法对公民经 济和文化权利的规定,这是对以往宪法只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权的发展。其次,宪法对社会权利的 规定。社会权利是公民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之外的其他基本权利。各国宪法对社会权利保障的范围不 尽相同,但其核心都是家庭、婚姻和社会保障。再次,表现为对环境权的规定。改善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权 利,是人类对人权内涵的揭示的新成果。为了保护环境,越来越多国家对环境保护作了专门规定,环境权 已成为了一项新的公民基本权利。最后,宪法强调权利保障。现代宪法在设定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还对 权利规定了各种保障措施。 (3)宪法保障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了一种潮流。 随着宪法是法律而不仅仅是政治宣言观念的普及,加强宪法实施和保障的呼声越来越高,各国纷纷建 立了宪法保障制度。 1920 年奥地利率先成立了宪法法院, 随后法国成立了宪法委员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德国、日本和法国进一步完善了本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从众多国家来看,专门机构监督成为了主流,其中 采用宪法委员会更是又成了它的主流。目前已有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四十余个国家建立了宪法法院。 (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 近代宪法以来,人类社会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和密切。对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而言,正如美国宪法和法国 宪法表明的那样,国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两次世界大战就证明了这一点。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宪法 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表现为宪法的国际化。具体而言,第一,对国家法的直接承认和接受国际法是国际 关系的准则,各国近代宪法基于国家主权观念对国际法往往采取了保留原则。现代宪法明显的表现为直接 承认和接受。第二,对国家主权有条件的限制。如法国宪法规定, “法国同意,基于相互条件,为了组织 及保卫和平,对其主权加以必要的限制” 。第三,人权是国际法的重要领域,围绕人权问题签署的许多公 约,其中主要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等,许多国家直接加入 这些公约,体现了公民基本权利领域的国际化。第四,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发展的方式来看,过去主要 通过政治手段,现在则主要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由国家采取有关措施来顺应国际化趋势。 (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 近代意义的宪法有较为完备的法律形式,宪法典则是最重要的渊源。现代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表现为: 第一,宪法渊源的多样化趋势。一方面国家法成为了它的重要的渊源;另一方面,在成文宪法国家,其他 法律渊源,如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判例也得到了广泛地运用。第二,宪法修改较为频繁,一方面是因 为社会发展较快,另一方面是现代社会的人们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对许多问题达成了共识。此外,宪法 修改程序较以往的宪法规定有了简化的趋势,也为宪法修改提供了方便。 14.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 【答案】宪法序言有没有法律效力,这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宪法序言没有效力,其 理由是宪法序言的内容带有宣言性和叙述性,不是具体的宪法规范,违反了宪法序言要受什么制裁也没有
第 21 页 共 44 页
考研专业课模拟试题 法实施的一定条件,但由于立宪者不能正确地反映和利用这些条件,那么宪法的实施状况也会大打折扣。 因此,从理论上研究宪法实施应该具备的外部条件,从而努力创造这些条件,也就成为宪法实施过程中非 常重要的环节。具体说来,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和思想意识三个方面。 第一,宪法实施的政治条件。宪法实施的政治条件既包括政治冲刺条件,也包括政治形势条件。民主 政治就是宪法实施的政治冲刺条件。第二,宪法实施的经济条件。宪法实施的经济条件既包括宪法和宪法 实施得以生存的物质冲刺,也包括经济发展本身通过政治、思想等提出对于宪法和宪法实施的内在需求。 如前所述,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宪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 也就不存在对最高行为规范的需求,也就更加谈不上有效地实施宪法。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商品经 济的发展程度, 决定着宪法实施的程度。 我国现阶段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代, 则为宪法的实施从经济方面提供了动力和保障。第三,宪法实施的思想意识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行为 都离不开思想意识的指导。所谓宪法实施的思想意识条件,主要即指人们对宪法的认识状况对于宪法实施 的制约和影响。 (2)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宪法实施的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和思想意识条件,作为外在的客观冲刺, 为宪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可能性。但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国家的一定历史时期,能否利用这些条件,将 宪法的实施从可能变为现实,关键还在于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所谓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 件在这个问题上也同样适用。具体说来,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主要包括宪法本身是否科学和宪法本身是否 规定了完善的实施机制等方面。 8. 简述选举的意义。 【答案】迄今为止,民主制度仍然是人类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制度,而民主制度的存在必须依赖选举, 所以选举制度在当代民主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般认为选举具有如下几方面的意义:产生被接纳 的政府和领袖,给予政府合法统治地位,迫使政府对其政策负责并提供和平更换政府的方法,协助形成和 表达民意,促进公民的归属感、参与感和团结感,培养自主自决的公民等。此外,竞争性选举本身可以为 政府权力运作提供制约,有利于形成并维持民主、法治和有限政府。青岛掌и心博阅电с子书 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有何具体任务? 【答案】根据 1982 年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 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1989 年《居民委员 会组织法》将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具体列举如下:(豆丁华⋛研ы电➷子书)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 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此外,居民委员会还应该对编入居民小组的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进行监督和教育。 10.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 【答案】权利义务的统一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关系。 (1) 宪法要求公民既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只享受权利而不 履行义务,也不允许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存在。 (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如 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3)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在我国,国
第 36 页 共 44 页

试读已结束 激活后可查看剩余未读页数!
考研找高分直系学长学姐,请点个链接:⎝⎛联系高分学长⎞⎠


